贵安新区印发工作意见——落实完善包容审慎监管促新经济市场主体发展
近日,贵安新区办公室印发《贵安新区关于支持服务新经济(数字经济)市场主体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工作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推进新经济监管服务工作。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加强行政指导和服务管理,加快发展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特征的新经济,培育壮大“专精特新”市场主体,引导规范经营,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意见》根据《贵州省新经济统计分类(2018)》和贵安新区实际情况,将先进制造业、新型能源活动、节能环保活动、互联网与现代信息技术服务、新技术与双创服务活动、现代生产性服务活动、新型生活性服务活动、现代综合管理活动8个大类作为新经济监管服务的重点。
《意见》要求,要建立公平开放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加强行政审批改革,落实齐抓共管工作职责;要营造有活力、公平的市场经营环境,探索实行“包容期”管理,建立协同机制提升监管服务效能;要优化适应新经济发展的监管机制,探索创新符合新经济特点的监管模式,加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市场秩序监管,以新执法理念主动服务新经济发展;要构建规范高效的风险管控体系,加强风险管控机制建设,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社会共治,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全力助推“强省会”,推动新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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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www.gaabd.org.cn/p/718.html 发布于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