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试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加快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建设,面向大数据重点领域及重点产业,建设一批具有实训场景代表性强、设备设施齐全、指导老师专业、人才团队力量雄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显著等特点的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打造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培养和聚集大数据专业人才的平台载体。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贵州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等,且运营管理规范,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相应人才团队,与省内外高校合作,共同配备理论教学及实训指导“双导师”,联合开展大数据人才培养。
3.具有一定规模,能够为大数据人才培养提供实训场景,形成“产学研”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每年能够为高校在校学生提供50个以上的实训岗位,人均实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
4.有固定的实训场地,实训所需软硬件配套完备。
5.有系统的课程设置和实训培养方案,有规范的实训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
6.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及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制定了目标明确、措施可行的基地建设发展规划。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填写《贵州省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申报表》,按照隶属关系逐级申报。市州大数据发展主管部门组织所属地区企事业单位申报,省直部门组织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
四、考核内容
对基地实行动态管理,管理期为三年。第一年、第二年对实训基地进行年度评估,第三年对人才实训基地进行期终考核。围绕基地建设三年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编制和执行等情况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基地建设情况、人才实训等方面投入情况、实训项目推进情况、指导老师配备情况,实训岗位设置、实训周期、实训成效等方面内容。
五、服务保障
对授牌基地,建设单位有关项目可纳入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算储备库,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资金支持。针对基地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省大数据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加强与实训基地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基地的建设情况,积极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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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www.gaabd.org.cn/p/226.html 发布于
2021年9月30日